近日,《辽望·辽宁日报》刊登“ ‘小荷’普法宣传进校园 ”一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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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
新学期伊始,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小荷”未检工作室开展“秋季第一课”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站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5名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对接辖区内8所小学,组成一支法治副校长队伍;同时,选拔资深检察官担任普法“智囊团”,对宣讲内容、表达策略等反复打磨,确保课程既通俗易懂又有深度。此次普法活动围绕网络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内容,融入互动问答、情景演绎等环节。同时,打破学科壁垒,将法治教育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结合,引导学生理解法律底线、树立牢固规则意识、培养辩证法治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
此外,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建立“线上线下”双平台联动机制,线上开设普法专栏,线下督促学校完善相关机制,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