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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检以案释法】谨防“囤菜季”市场内的不法“黑手”

    2024-11-26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又到了一年一度“囤秋菜”的时间,大小早市人流如织,热闹非凡。可有人却起了歪心思,试图借着人流掩护“顺手牵羊”,谋取“不义之财”,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芦某某在营口市站前区某处早市内,趁摊主忙于卖货疏于防备之际,先后四次将多家摊位上的成箱苹果、西红柿、梨等物品盗走,并放在其自行车上逃离现场。2024年10月9日,芦某某再次来到早市内故技重施,在将某摊位上的一箱西红柿放在自行车上试图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一、广大摊主在交易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注意看管好摊位上的货品,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广大消费者在进出、商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时,注意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放在胸前,加强保管自身财物。

    三、一旦发现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又到了一年一度“囤秋菜”的时间,大小早市人流如织,热闹非凡。可有人却起了歪心思,试图借着人流掩护“顺手牵羊”,谋取“不义之财”,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芦某某在营口市站前区某处早市内,趁摊主忙于卖货疏于防备之际,先后四次将多家摊位上的成箱苹果、西红柿、梨等物品盗走,并放在其自行车上逃离现场。2024年10月9日,芦某某再次来到早市内故技重施,在将某摊位上的一箱西红柿放在自行车上试图逃离现场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一、广大摊主在交易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防范,注意看管好摊位上的货品,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广大消费者在进出、商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时,注意将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放在胸前,加强保管自身财物。

    三、一旦发现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