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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前区人民检察院: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2024-08-30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本年度营口地区第一起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回应申请人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公平公正可感可触。

    2021年7月14日,申请人王某某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未履行2009年签订的地块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中心继续履行拆迁安置协议,并给付安置补偿费。2021年11月,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被告于2010年将拆迁房屋安置给案外人、原告于2018年首次提起民事诉讼,已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王某某的起诉。王某某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未果,向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站前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调取了多份新证据,更正了房屋安置的具体时间,补充了自房屋安置至申请人提起诉讼之间向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收到不予受理的信访答复等情况,从而确定了申请人未超诉讼时效起诉的事实。在此基础上,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本院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及行政相对人参加公开听证,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代表分别阐明了各自主张,各位代表、监督员、听证员分别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代表提出了问询,经评议达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不仅弥补了公民在行政案件中取证难的问题,也为公民提供了表达诉求的平台和渠道,为保障公民的合法诉权、使案件能够进入实体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落实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下一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除继续跟踪案件再审情况外,将进一步根据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自行否认行政合同效力、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未依规、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应合理、依规适用信访政策等问题,向中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弥补行政机关的管理漏洞。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本年度营口地区第一起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回应申请人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公平公正可感可触。

    2021年7月14日,申请人王某某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未履行2009年签订的地块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中心继续履行拆迁安置协议,并给付安置补偿费。2021年11月,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被告于2010年将拆迁房屋安置给案外人、原告于2018年首次提起民事诉讼,已超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王某某的起诉。王某某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未果,向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站前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调取了多份新证据,更正了房屋安置的具体时间,补充了自房屋安置至申请人提起诉讼之间向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收到不予受理的信访答复等情况,从而确定了申请人未超诉讼时效起诉的事实。在此基础上,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本院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及行政相对人参加公开听证,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代表分别阐明了各自主张,各位代表、监督员、听证员分别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代表提出了问询,经评议达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不仅弥补了公民在行政案件中取证难的问题,也为公民提供了表达诉求的平台和渠道,为保障公民的合法诉权、使案件能够进入实体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落实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下一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除继续跟踪案件再审情况外,将进一步根据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自行否认行政合同效力、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未依规、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应合理、依规适用信访政策等问题,向中心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弥补行政机关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