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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检以案释法】勿贪小便宜,远离“帮信”罪

    2024-11-12

    “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较多的案件类型,今年以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年轻人,为了获取零花钱,为他人电信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张某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转账余额共计人民币58万元,其中涉诈钱款人民币1.4万元,违法获利人民币0.43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帮助,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电话卡出借给诈骗分子。实践中发现,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检察官提醒:

    1.不要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

    2.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成为洗钱团伙的帮凶。

    4.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

    “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较多的案件类型,今年以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年轻人,为了获取零花钱,为他人电信诈骗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最终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张某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转账余额共计人民币58万元,其中涉诈钱款人民币1.4万元,违法获利人民币0.43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帮助,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电话卡出借给诈骗分子。实践中发现,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检察官提醒:

    1.不要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

    2.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成为洗钱团伙的帮凶。

    4.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请注意保护证据,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