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点的要求,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持续深化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专项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履职情况、社矫对象档案是否完备、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程序、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的管理等内容开展。检查中,检察官认真核对司法所在矫人员的具体情况,查看工作台账,对日常报到、集中教育、义务劳动、请销假审批、教育谈话等内容的档案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管理的正规化和规范化,使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协作配合,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建设“平安站前”贡献检察力量。
为规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点的要求,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持续深化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专项监督工作,对辖区内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履职情况、社矫对象档案是否完备、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程序、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的管理等内容开展。检查中,检察官认真核对司法所在矫人员的具体情况,查看工作台账,对日常报到、集中教育、义务劳动、请销假审批、教育谈话等内容的档案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促进了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管理的正规化和规范化,使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协作配合,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为建设“平安站前”贡献检察力量。